教务相关事项办理

发布者:未知发布时间:2009-03-02浏览次数:

教务相关事项办理指南

一、中、外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办理

时间:每周四下午2点至5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停办)

地点:虹桥校区弘正楼106

注意事项:

1.外文成绩单的办理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详见中英文成绩单样表)翻译制作,步骤如下:

①.在校生从网上查阅成绩,也可到教务处打印中文成绩单作参照;已毕业的学生从本人档案中查原始成绩。

②.把中英文对照的内容填入样表中,正反面打印(A4B4A3纸均可)。凡涉及不及格课程可填补考或重修后通过的成绩,除了公共选修课可以自选外,其它科目、课程成绩及学分均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将不予办理。

2.中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办理。

二、各类证书及学历证明的办理(含毕业证明书、换发证书和往届生证书的领取)

时间:每周一下午2点至4点半(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停办)

地点:虹桥校区弘正楼106

注意事项:

1.补办毕业证明书须带以下材料:

          ①.登报(公开发行的报纸,本、外地均可)挂失,带上报纸原件

②.个人申请

③.个人免冠近照一张(两吋)

2.所有证书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代领证书者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学生证的办理

时间:每周一至周二、周四至周五(江浦校区)、周三(虹桥校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停办)

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弘正楼104

注意事项:1.登报 (本地公开发行的报纸) 挂失,须带上报纸或发票。

             2.个人申请(申请表下载,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办印章。

             3.一吋免冠近照一张。

 

四、学生办理休学的程序

1.填写休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因病休学必须出示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证明。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因病休学须增加校医院审核)。

3.学院审核后报虹桥教务处审批。

4.到教务处教务科(虹桥校区弘正楼106)办理离校手续。

五、学生办理退学的程序

1.因个人原因想自动退学的学生应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3.学院审核后报虹桥教务处审批。

4.到教务处教务科(虹桥校区弘正楼106)办理离校手续。

注:因成绩等问题被学校处理退学的学生直接到虹桥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六、学生办理复学的程序

1.学生休学一年期满,先填写复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学生须带上医院的出院证明)。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病愈复学的学生须增加校医院审核)。

3.学院审核后报虹桥教务处审批。

4.到教务处教务科(虹桥校区弘正楼106)办理到校手续。

七、学生办理CET46 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时间:每周四下午2点至4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停办)

地点:虹桥校区弘正楼108

注意事项:

1         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办理。

2         学生需准确提供具体考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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