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4-23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全体导师及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巩固正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成果,落实巡视工作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南京工业大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攻坚阶段的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以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的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 周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职责

1. 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研究生学习、生活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研究生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防骗防诈、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校纪校规教育,切实增强研究生的遵章守纪意识,提高辨别是非、应对挫折的能力。

2. 研究生导师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有关要求,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须协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广泛持续深入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实验室专业性或针对性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能力,落实安全发展。要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全面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3. 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召开研究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深入开展研究生安全知识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班集体建设,发挥研究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及时、全面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

二、加强安全防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 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导师及研究生工作间、实验室、自习室等重点场所,特别是各类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对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实验材料用品的仓储运输、安全使用和管控情况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有关设施,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确保安全。

2.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科研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实验、实习、实践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就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和考核制度,对全体研究生进行系统宣传教育,确保研究生掌握相应安全知识,了解相应安全措施,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审批制度,切实规范各类活动管理

1.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研究生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因公外出等的审批制度,加强对研究生校内外各项活动及实习实践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意外事件。

2.对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践等集体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将活动情况在学院备案,并安排专人带队,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对已在校外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会同实习单位加强研究生生产、生活及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校外实习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外实习研究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明确工作要求,构建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1.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构建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联动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避免管理盲区,共同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2.各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要掌握在校期间研究生去向,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畅通,保证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对发现、掌握的重要信息和发生的安全稳定事件,各培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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