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共有4个名额,各学院可推荐申报1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2)博士生学位论文要求:论文选题新颖、有原创性并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论文应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而非传统的量的积累,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际同学科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同学科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论文选题较新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论文应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新意,所取得的成果达到国内同学科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研工部和各学院共同负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后报研工部,研工部审核确定名单上报校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58日中午12点前,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发至邮箱yjsjz@njtech.edu.cn,纸质表送至行政楼321过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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